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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经调整后的退税合作
发布日期: 2007-9-1 浏览次数: 595

专业代理2007年7月1日执行的出口退税调整后的出口退税代理合作:

退税率为:5%的按每柜(票)人民币1500.00元代理费;

9%的按每柜(票)人民币2500.00元代理费

11%的按每柜(票)人民币3200.00元代理费

13%的按发票金额税前1%代理费.(低于1500.00的按1500)收取

17%的按发票金额税前1.2%代理费.(低于1500.00的按1500)收取

退回的税退全部返回贵公司.

没有退税的每柜300元收取代理费(需商检的另计)

以上的代理费不含报关费、码头建设/安全费等相关杂费。

公司业务:国内散货运输入仓、码头拖柜、国际船务、仓储、进出口代理、报关、商检、产地证办理等一条龙服务

深圳市明亚科技有限公司 - 7月1日经调整后的退税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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